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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求是的科学内涵
什么是实事求是?毛泽东同志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这段经典的论述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实事”,二是“求”,三是“是”。这三方面内容的辩证统一,就是实事求是,就是实事求是的根本内涵。
这里的“一切事物”是指什么呢?是指宇宙间的一切事物吗?不是。是指人们意识之外的一切事物吗?不是。主要是指如下四个方面的事物:一是实践中要变革要改造的客观对象,二是对这个客观对象的存在和发展发生影响和作用的其他事物,三是转化发展为这个客观对象的先在事物及其转化发展过程中新增加的内容,四是变革改造这个客观对象产生的实践结果。第一方面是“实事”的主体部分,是“求是”的客观对象;第二方面是主体存在和发展变化的条件;第三方面是造成主体存在和发展变化的历史因素和历史内容;第四方面是判明是否从“实事”主体中求到“是”的客观事实。这四个方面构成“实事”的全部要素,是构成“一切事物”的全部内容。只有这样理解,才符合实事求是中“实事”的本来含义,才符合“求是”的要求。
从“实事”和“求”的关系看,“实事”是“求是”的“实事”,而不是非“求是”的“实事”,也就是说,“实事”是人们要认识的对象、反映的对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认识的对象、反映的对象首先是实践的对象、改造的对象、变革的对象,不是实践的对象、改造的对象、变革的对象就不成为认识的对象、反映的对象。因为人们正是基于实践的需要而去认识客观对象的,正是基于变革改造客观对象的需要而去从“实事”中“求是”的。
所以,“实事”中的一切客观事物,首先是实践中要变革要改造的客观对象。从“实事”和“是”的关系看,“是”是“实事”中的“是”,是要变革改造的客观对象的规律性。规律无非是构成客观对象的内在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这些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任何人的主观强加给它的,而是先在的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转化发展而来的。根据辩证否定的原理,任何事物转化发展为它事物,都是既克服又保留,既批判又继承,并适应新的条件增添新的内容。所以,后继的事物中必然包含着先在事物中的某些因素和成份,以及在一定条件下转化发展过程中新增添的要素和成份,这些要素和成份之间的本质联系就是规律。因此,要求到被变革被改造的客观对象的内在规律,就必须对先在事物及其转化发展过程作深入的了解和把握。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著作中,正是从阐述中国封建社会内在要素之间的联系以及这些要素和联系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的变化发展过程和结果,认清当时中国社会的性质,揭示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规律的。所以,先在事物及其变化发展过程和结果,就成为实事求是中“实事”的不可缺少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次,每一事物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依赖于其他事物,被依赖的事物就是该事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这些条件也就是该事物内在规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条件。要求到被变革被改造的客观对象的内在规律,就必须了解和把握对它存在和发展发生影响和作用的其他事物。这样,这“其他事物”也就成为实事求是中“实事”的不可缺少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再次,人们求客观对象中的“是”,是在变革改造客观对象的实践过程中进行和实现的,实践过程产生的结果是客观对象的内在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要求到客观对象的规律性就必须了解和把握实践过程产生的结果。所以,实事求是中的“实事”自然还要包括对客观对象进行变革改造产生的结果,离开这方面的“实事”任何人都无法求到客观对象的内在规律性。
这里的“求”是实践的人们、特别是实践的领导者,通过实践去反映“实事”的现象,并进而反映“实事”的本质和规律。就是从“实事”的全部“实际情况出发,从中找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为此就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首先详细占有第一、二、三方面的“实事”材料,而且必须是丰富和切合实际的材料,这是“求”的开始,也是“求是”的准备。然后,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指导下对这些材料进行认真的思考和研究,通过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揭示出事物的内部联系,特别是本质之间的联系,完成辩证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这是求的第一步过程。但是还不是全部过程,全部过程还应包括将第一步获得的认识放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改造客观对象。在这个过程中又要详细占有实践过程及其结果的全部现象材料,进行再思考和再研究,如果实践的结果判明指导实践的思想符合“求是”对象的客观实际,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相一致,对具体“求是”对象“求是”的任务就算完结了。但是,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并没有完结,事物的运动发展进入了新的过程,实践进入了新的阶段和更深的层次,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又需要人们再去求。所以,“求是”的过程是一个实践、认识、实践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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